中國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
『壹』 比特幣違法嗎在中國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拓展資料
一、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二、在中國怎麼買賣比特幣?
1. 選擇交易平台。 目前的交易平台,加強監管,必須有一個實名制。在選擇比特幣交易平台時,通常最好選擇更大,更有影響力的平台。一方面是安全可靠的,另一方面有更多的貨幣,活躍的交易和良好的流動性。選擇平台後,第一步是注冊。一般來說,有必要通過電話注冊或通過電子郵件注冊。注冊後,需要實名制。身份證和相應的銀行卡用於實名。 這只是一個通用的實名制。如果沒有真實姓名系統,大多數平台僅限於無法交易。一般的實名制也會對金額等有限制。每日提款或取款都會受到限制。如果您想增加金額和其他許可權,則需要高級認證。高級認證通常需要視頻認證,手持ID卡等。高級認證完成後,許可權會好很多。 此時,您可以使用平台中的合法貨幣交易與其他交易者交換法定貨幣和虛擬貨幣。目前,國內平台不提供法定貨幣的直接充值,但提供了為不同交易者之間的法定貨幣比特幣的相互交換充值的目標。這是交易的c2c方面,平台只是一個提供保證和交換的渠道。通過交易的c2c方面,個人賬戶可以將合法貨幣轉換為不同的虛擬貨幣,但是這里可以交換的虛擬貨幣類型不多,這通常是比特幣等常見的主流貨幣。使用這些貨幣,您可以通過平台的貨幣交易買賣多種貨幣。這種交易是大多數玩家選擇的交易方式。
2. 完全私人交易 首先,交易雙方互相聯系,然後交易商中的賣方通過比特幣等錢包直接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轉移到交易商的買方錢包,買方需要錢或其他等價物交易價值。虛擬貨幣將提供給賣方。交易時的價格交易者可以與他自己溝通,消除了注冊平台的麻煩。與這兩種方法相比,交易平台需要注冊,實名制更適合那些不怕麻煩,不願意交易實名的用戶。平台交換所需的費用實際上非常高。這些是一些人選擇私下交易的因素。但是,私人交易也有很多弊端。一個是交易的不確定性。如果交易的雙方不符合,則可能存在一方支付而另一方將支付的風險。即使您進行面對面交易,也可能存在類似於直接竊取或通過威脅將比特幣轉移到您自己手中的事情。另一個原因是流動性不強,並且總是不可能找到任何可以隨時交易的對象。然而,私人交易有時會出現在大手中,數以千萬計的交易很可能直接交易。此時的交易可能基於長期合作和信任。
3、做比特幣交易的時候,千萬要記住雖然要運用技術指標但不能陷入技術指標泥潭中,K線圖中的技術指標無計其數,有時候學太多反而擾亂人的客觀分析,學習這些指標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用這些指標去獲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如果從某項指標中獲取到了所需要的信息,那麼就不需要再去糾結於別的指標,在K線圖中有很多指標都具備相似性。
『貳』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拓展資料:
1.比特幣是黑暗的嗎?
比特幣曾經走過一段黑暗的時光,被廣泛用於暗網上的非法交易,但是它匿名性並不高,所有交易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如今比特幣多數被用於正常和光明的應用中
2.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根據國家最權威的說法,比特幣被定義為特定虛擬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合法的持有和買賣比特幣
3.挖礦是否是在浪費地球資源?
對比其他行業,比特幣礦業耗電佔比並不高,其次礦場大多分布在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方
比特幣是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呢?
根據公開的比特幣持倉情況,比特幣的籌碼分散度很高
『叄』 我國比特幣是否合法,為什麼
在中國,比特幣被明確認定為不合法。
比特幣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自誕生以來就在全球范圍內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爭議。然而,在中國,政府對比特幣的態度是明確且堅定的:比特幣不被視為合法貨幣,也不得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這一立場主要基於幾個關鍵原因。
首先,比特幣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由於其去中心化的特性,比特幣交易可以繞過傳統的金融監管體系,這使得其可能被用於非法活動,如洗錢、逃稅、甚至資助恐怖主義等。在中國,政府一直強調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可控性,而比特幣的這種“野蠻生長”無疑是對這一目標的挑戰。
其次,比特幣市場存在極高的風險和波動性。比特幣的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供需、全球政策變化、甚至個別大戶的操控等。這種劇烈的價格波動不僅可能導致個人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還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沖擊。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對比特幣這種高風險資產持謹慎態度。
最後,從宏觀經濟和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比特幣的合法化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構成威脅。如果比特幣被廣泛接受和使用,它可能削弱中央銀行對貨幣供應量的控制力,進而影響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此外,比特幣的普及也可能導致社會財富的不合理再分配,加劇社會不平等和不穩定。
綜上所述,由於比特幣存在監管缺失、市場風險高以及潛在的社會經濟影響等問題,中國政府選擇不將其合法化是出於多方面的綜合考慮。這一政策旨在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可控性,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以及確保宏觀經濟和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
『肆』 中國為什麼禁止比特幣與派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
央行不承認pi幣,且央行不承認任何的非國家主導發行虛擬形式的數字貨幣。中國禁止數字貨幣的交易行為,可是依然是有很多中國人進行數字貨幣交易。中國政府以及央行等金融部門曾發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的融資風險的公告》,其中對相關數字貨幣的交晌蠢和易進行了明確的限制
拓展資料
派幣(Pi),由斯坦福大學博士團隊打造。可在手機上「挖礦」的虛擬貨幣。相對於挖比特幣需要足夠多的礦機,而挖派幣的方式非常簡單,需要派幣App就能免費挖礦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輪值主席於佳寧提醒投資者,少數披著區塊鏈外衣的詐騙行為,會在早期給用戶設定非常低的門檻,操作簡單、低(免費)資金門檻,並通過「拉人頭」獎勵模式和大量宣傳為項目提升熱度。一開始項目方本質上是為了構建一個多級分銷的體系。等到了第二階段,項目方宣布該虛擬幣能夠轉賬或交易,存在資金流通的可能,就在找機會大量拋售虛擬幣,投資者的風險也會大大增加。
於佳寧總結了投資者「避雷」的四大方法:一是警惕無風險、高回報的區塊鏈項目,加密資產的價格暴漲暴跌頻繁,空氣幣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歸零。二是避開靠「拉人頭」、多層級返佣方式變現的項目,這類傳銷式營銷風險極大。
三是學會看GitHub的開源程序,可在區塊鏈瀏覽器上查到其參數和運作方式,關於資產的發行量、流通量、轉賬記錄等全部准確信息。四是對採用場外交易或特定交易所交易的區檔歲塊鏈項目需謹慎甄別,極可能價格被高度操縱且無法自由充提。
借著比特幣、狗狗幣的造富神話,各種名目的「數字貨幣」可謂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種號稱可以用手機「挖幣」的派幣宴盯(Pi)最近在朋友圈火了起來,微博、微信朋友圈到處可見派幣「拉人頭」的消息。
幣圈的App大部分是靠海外ID才能在手機應用市場下載,借用別人的ID可能會上傳自己手機內的文件。這些虛擬貨幣App在使用過程中也可能上傳用戶隱私信息,讓用戶隱私在網路世界裡裸奔
『伍』 中國比特幣交易禁令是什麼
法律分析:禁止比特幣交易平台。 ICO(即數字代幣首次公開發行,類似於股市中的 IPO)被監管部門叫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陸』 涓鍥藉厑璁告瘮鐗瑰竵浜ゆ槗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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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對比特幣的管制態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2.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3. 國家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等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本機構所開展的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不得繼續開展該類業務,並穩妥做好該類業務的市場退出工作。
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切實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三、電信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關閉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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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我國對比特幣的監管政策
法律分析: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紀念幣的買賣,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一) 故意毀損人民幣;
(二) 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
(三)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四)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第二十七條 人民幣樣幣禁止流通。人民幣樣幣的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