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抓不抓挖比特幣
㈠ 挖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
比特幣本身並不違法。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握喊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差迅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虛皮此。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㈡ 挖比特幣到底違不違法
比特幣在中國是違法的。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法律分析】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比特幣並不是一種法定貨幣,而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消費者如果想要交易比特幣,必須自行承擔其所帶來的風險。由於比特幣自身的一些原因,導致其在法律監管上還存在著較多的漏洞,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詐騙案件或是淪為洗錢的工具。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㈢ 挖礦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一.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末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不犯法,也不是允許
1、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禁止比特幣的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也未禁止買賣比特幣礦機。
2、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投資及交易水漲船高,方興未艾。對於此類經互聯網技術發展後在互聯網環境中新生成的虛擬物品,相關交易存在政策與商業風險。但在在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前提下,當事人訂立的合同為有效合同。
3、比特幣由「礦工」「挖礦」生成,「礦工」可以由身處全世界任何地點的任何人擔任,「挖礦」是「礦工」根據設計者提供的開源軟體,提供一定的計算機算力,通過復雜的數學運算,求得方程式的特解的過程,求得特解的「礦工」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獎賞。
4、由於比特幣是基於工作量證明,與算力相關。要有算力,就得耗電,所以它的耗電量是很大的。也正因為有這么大的耗電量,才能保證比特幣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三.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
截止至2022年3月15日,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
四.挖礦的收益
礦工們在挖礦過程中會得到兩種類型的獎勵:創建新區塊的新幣獎勵,以及區塊中所含交易的交易費。為了得到這些獎勵,礦工們爭相完成一種基於加密哈希演算法的數學難題,也就是利用比特幣挖礦機進行哈希演算法的計算;
這需要強大的計算能力,計算過程多少,計算結果好壞作為礦工的計算工作量的證明,被稱為「工作量證明」。該演算法的競爭機制以及獲勝者有權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記錄的機制,這二者保障了比特幣的安全。
礦工們同時也會獲取交易費。每筆交易都可能包含一筆交易費,交易費是每筆交易記錄的輸入和輸出的差額。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㈣ 挖礦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和其生產工具——礦機都是不被法律禁止的,法無禁止皆可為,所以比特幣挖礦是一個合法的產業。雖然不違法,但其並不被國內所認可,國內已然禁止虛擬幣交易,如果經營虛擬幣可能涉嫌非法經營,大量消耗電力資源卻沒有給社會帶來實際收益,許多地方已經被叫停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㈤ 2021年挖比特幣向誰舉報
可撥打110進行舉報。
比特幣在我國不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國家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
2021年9月3日,國家發改委聯合11個國家部委下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隨後國家、省發改委相繼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對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㈥ 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以太坊和比特幣為例,會受到什麼懲罰
一旦發現就會按照國家規定對涉案人員進行嚴重處罰,“挖礦”行為浪費大量電源,給國家帶來許多不利影響。
隨著時代發展,互聯網技術越來越強,但是隨著互聯網發展網路中出現一種虛擬貨幣。這種虛擬貨幣在交易市場的價格非常高,因此引起許多投資者的關注,投資者購買大量礦機從而進行挖礦活動,想要以此獲利。但是該種行為在許多國家都明令禁止,我國也不例外。虛擬貨幣的挖掘需要耗費國家大量電力,還會造成環境污染,因此一定不要進行此類活動,否則就會被執法人員嚴懲。
㈦ 安徽小區地庫發現比特幣機,為什麼國家要打擊比特幣
安徽小區地庫發現比特幣機,為什麼國家要打擊比特幣首先是比特幣很多都是一些境外的非法組織來參與的,其次就是比特幣會影響到國內法定貨幣的購買力,再者就是比特幣的投資風險很大,另外就是挖礦的過程中需要耗費大量的電力這樣子對於國家的電力資源的穩定非常不利,還有就是比特幣會使得經濟市場的秩序變得紊亂,還有就是使得國家可以建設一個更加和諧的社會環境,最後就是比特幣的交易盤往往都是一些非法融資盤。需要從以下六方面來闡述分析安徽小區地庫發現比特幣機,為什麼國家要打擊比特幣。
一、比特幣很多都是一些境外的非法組織來參與的
首先就是比特幣很多都是一些境外的非法組織來參與的 ,對於比特幣而言很多的境外非法組織都會利用比特幣的一個影響力來進行非法的活動,這樣子給國內的一些商業活動造成了破壞的作用。
比特幣投資者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盡快拋售對應的比特幣。
㈧ 挖比特幣到底違不違法
挖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比特幣是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