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算夫妻財產嗎
⑴ 數字貨幣屬於個人資產
數字貨幣是在自己的名下和賬戶中,就是屬於自己的資產,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由國家信用作為背書和保證的,不像比特幣。
⑵ 比特幣一路猛漲,已突破24000美元,比特幣是真正的貨幣嗎
比特幣不是真正的貨幣,它是一種虛擬貨幣。
三、比特幣是獨裁者的游戲傳奇投資者索羅斯表示比特幣大多是用於避稅,是獨裁統治者把它當作海外資產儲備的一種方式。
比特幣還是黑客們最愛,我們普通人是怎麼也玩不過獨裁者和黑客的,如果加入比特幣就會成為他們的韭菜,任他們一茬一茬的割。
投資比特幣風險太高,不適合我們普通人,一個合格的投資者是不會選擇不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而是選擇自己能夠承擔起的投資方式,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只有這樣自己的資金才能安全才能盈利。
最後:投資的第一步不是看賺多少錢,而是先保證本金不賠錢,能夠保證不賠錢你就已經是賺錢了,其次再看盈利狀況。
還有一名合格的投資者是不會把所有的雞蛋放到同一個籃子里,而是多處撒網,降低風險。
⑶ 比特幣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1、婚姻存續期間,比特幣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消費的,對此所產生的債務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婚姻存續期間,比特幣消費交易並未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開支,屬於個人行為產生的債務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也就是說,在此期間內,一方不知情,另一方用比特幣進行跟家庭生活支出無關的借貸、投資等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比特幣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比特幣從正式發行以來,作為一個虛擬數字貨幣,其並未取得法律上的正式地位。比特幣並不屬於中國的法定貨幣種類。因此,對比特幣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的界定,學界上仍有很多爭議。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只有具備財產的性質才能稱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比特幣,還不具備法律上的地位,但在現實生活中,比特幣交易日漸頻繁,它能作為虛擬商品買賣,任何公民都可以隨時隨地進行比特幣的交易,並且比特幣能夠提現出來,用於網上銀行的消費結算。故比特幣又具備財產價值,是財產。如果一對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管是通過挖礦還是購買的方式獲得了比特幣,進行生產經營交易,結算後獲得的收益,這部分收益屬於投資收益,能夠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
⑷ 手機號能繼承後,你希望哪些虛擬財產也能被繼承
手機號能夠被繼承,個人認為它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手機號代表著一個人的社交符號,是一個人的名片。當前大多一機一號,有的是一機雙號。這些號對於個人來講意義非凡,但是對於他人,我想它的意義並沒有多麼重要,但是手機號背後綁定的業務卻是擁有讓人可小覷的威力,特別是在需要實名制的當下。
虛擬幣的出現,特別是近幾年出現的比特幣為主的代幣,更是引領著互聯網潮流。自己投身其中,本身也是抱著一種學習和一種投資的心態在裡面。這種投資的方式,是對未來的一種美好憧憬。與此相符合的還有對孩子成長的一種期待,把這兩種方式接合起來,顯示出對未來的信心,更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
用法定的方式,授予合法合理的繼承權利,顯示出我們的社會不斷進步和完善。
⑸ 比特幣全網總計爆倉超300萬美元,投資者投資時需要注意什麼
投資者應該注意理智投資,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投資,不要盲目跟風。可能還有很多小夥伴,不知道比特幣是什麼?比特幣就是一種加密貨幣。加密貨幣有很多種,不過目前只有比特幣屹立不倒,經歷了無數的市場考驗,現在在全球有數百萬家的商戶接受比特幣付款。目前比特幣是市值最高的貨幣系統,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比特幣在市場上流通,很多商家都認可,但是世界上大多數的政府是,不認可比特幣貨幣的,而是將比特幣定義成一種商品,所以比特幣的投資並不受法律保護。
⑹ 老公網貸炒比特幣輸了30萬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你知道不知道,你有沒有阻止,你有沒有支持?
如果不知道,沒有支持並且阻止了, 那麼和你沒關系,不屬於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的交往應酬,因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等所負之債,以及為撫育子女、贍養老人,夫妻雙方同意而資助親朋所負債務。
民法典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⑺ 網路經濟虛擬化,對於個人財產如何保證安全呢
微信公眾號、抖音號能不能轉讓?淘寶店鋪能不能流轉、繼承?……互聯網時代,我們有了越來越多的虛擬財產,如何依法保護這些虛擬財產?
⑻ 婚前自己就有10萬的比特幣,結婚4年之後升值到了350萬
那你就成為人生贏家了。350萬比特幣兌換成人民幣,是一筆相當大的天文數字。
⑼ 男子集資詐騙上千萬潛逃境外!前妻利用「比特幣」為其洗錢,後來怎麼樣了
該男子名為陳某波其前妻名為陳某枝,現在陳某波依然境外潛逃而陳某枝已經被相關部門逮捕,最終陳某枝被判處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以罰金20萬元。
一.男子集資詐騙上千萬
根據媒體報道陳某波在沒有得到國家任何部門的批准情況下,私自成立金融信息服務公司,這個公司是陳某波斂財的幌子,陳某波以公司的名義在社會上發放理財產品,並故意誘導他人購買,在此以後陳某波自行決定理財產品的漲跌,並且在後期拒絕像客戶兌付資金。 隨後陳某波還開設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私自發行虛擬貨幣並誘導他人進行投資買賣,最後拒絕投資者提現。在被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後,陳某波迅速逃離到境外,根據估算,陳某波涉嫌集資詐騙的金額高達上千萬。
雖然陳某波逃離境外,但是相信他總會有落網的一天,也希望大家在做投資理財時一定要選擇國家的正規公司,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