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比特幣
『壹』 比特幣誰發明的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 游戲 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2]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3]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4]
中文名
比特幣
外文名
Bitcoin
種類
電子貨幣
流通平台
網路
概念創始人
中本聰
發展歷程 聽語音
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當時有人用「中本聰」的化名發表了一篇論文,描述了比特幣的模式。
共2張
比特幣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2]2009年,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2]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直到2014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被挖出的比特幣總量已經超過1200萬個。[2]
每當比特幣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時,主流媒體總會請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分析一下比特幣。早先,這些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是不是騙局。而現如今的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能否成為未來的主流貨幣。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幣的通縮特性上。[5]
不少比特幣玩家是被比特幣的不能隨意增發所吸引的。和比特幣玩家的態度截然相反,經濟學家們對比特幣2100萬固定總量的態度兩極分化。[6]
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應該積極調控貨幣總量,用貨幣政策的松緊來為經濟適時的加油或者剎車。因此,他們認為比特幣固定總量貨幣犧牲了可調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通貨緊縮,進而傷害整體經濟。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卻截然相反,他們認為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越少越好,貨幣總量的固定導致的通縮並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是 社會 進步的標志。
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賞金,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2009年比特幣誕生的時候,每筆賞金是50個比特幣。誕生10分鍾後,第一批50個比特幣生成了,而此時的貨幣總量就是50。隨後比特幣就以約每10分鍾50個的速度增長。當總量達到1050萬時(2100萬的50%),賞金減半為25個。當總量達到1575萬(新產出525萬,即1050的50%)時,賞金再減半為12.5個。[7]
首先,根據其設計原理,比特幣的總量會持續增長,直至100多年後達到2100萬的那一天。但比特幣貨幣總量後期增長的速度會非常緩慢。事實上,87.5%的比特幣都將在頭12年內被「挖」出來。所以從貨幣總量上看,比特幣並不會達到固定量,其貨幣總量實質上是會不斷膨脹的,盡管速度越來越慢。因此看起來比特幣似乎是通脹貨幣才對。
然而判斷處於通貨緊縮還是膨脹,並不依據貨幣總量是減少還是增多,而是看整體物價水平是下跌還是上漲。整體物價上升即為通貨膨脹,反之則為通貨緊縮。長期看來,比特幣的發行機制決定了它的貨幣總量增長速度將遠低於 社會 財富的增長速度。
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認為,物價持續下跌會讓人們傾向於推遲消費,因為同樣一塊錢明天就能買到更多的東西。消費意願的降低又進一步導致了需求萎縮、商品滯銷,使物價變得更低,步入「通縮螺旋」的惡性循環。同樣,通縮貨幣哪怕不存入銀行本身也能升值(購買力越來越強),人們的投資意願也會升高, 社會 生產也會陷入低迷。[5]因此比特幣是一種具備通縮傾向的貨幣。比特幣經濟體中,以比特幣定價的商品價格將會持續下跌。[1]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 游戲 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1]
2014年9月9日,美國電商巨頭eBay宣布,該公司旗下支付處理子公司Braintree將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該公司已與比特幣交易平台Coinbase達成合作,開始接受這種相對較新的支付手段。
雖然eBay市場交易平台和PayPal業務還不接受比特幣支付,但旅行房屋租賃社區Airbnb和租車服務Uber等Braintree客戶將可開始接受這種虛擬貨幣。Braintree的主要業務是面向企業提供支付處理軟體,該公司在去年被eBay以大約8億美元的價格收購。
2017年1月22日晚間,火幣網、比特幣中國與OKCoin幣行相繼在各自官網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抑制投機,防止價格劇烈波動,各平台將於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開始收取交易服務費,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0.2%固定費率收取,且主動成交和被動成交費率一致。[4]5月5日,OKCoin幣行網的最新數據顯示,比特幣的價格剛剛再度刷新 歷史 ,截止發稿前最高觸及9222點高位。[8]
創始人物 聽語音
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評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討陳述,陳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面世,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完成。比特幣用揭露散布總賬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制約,中本聰稱之為「區域鏈」。用戶樂於奉獻出CPU的運算能力,運轉一個特別的軟體來做一名「挖礦工」,這會構成一個網路共同來保持「區域鏈」。這個過程中,他們也會生成新貨幣。買賣也在這個網路上延伸,運轉這個軟體的電腦真相破解不可逆暗碼難題,這些難題包含好幾個買賣數據。第一個處理難題的「礦工」會得到50比特幣獎賞,相關買賣區域加入鏈條。跟著「礦工」數量的添加,每個迷題的艱難程度也隨之進步,這使每個買賣區的比特幣生產率保持約在10分鍾一枚。
京都大學數學教授望月新一
2009年,中本聰設計出了一種數字貨幣,即比特幣,風風火火的比特幣市場起了又落,而其創始人「中本聰」的身份一直都是個謎,關於「比特幣之父」的傳聞牽涉到從美國國家安全局到金融專家,也給比特幣罩上了神秘光環。
據外媒報道稱,計算機科學家TedNelson周日在網路上發布視頻稱,他已經確定出,比特幣的創始人是京都大學數學教授望月新一(ShinichiMochizuki)。比特幣的創始人一直以來使用的都是中本聰(SatoshiNakamoto)的假名,互聯網領域也對其真實身份展開了大量推測。納爾遜發布視頻稱,他已確定望月新一就是比特幣的真正創始人。[9]
望月新一2013年因為證明ABC猜想而名聲大噪。他高中時就讀於菲利普埃克塞特學院,後者是美國最具聲望的高中之一,僅僅兩年後就畢業。望月新一16歲進入美國普林斯頓大學,22歲時以博士身份離校,33歲就成為正教授,這么年輕就獲得正教授職稱在學術界極為罕見。這個數學界的巨星可能已經攻破了該領域最為重要的難題之一。
中本聰本人在互聯網上留下的個人資料很少,尤其是近幾年幾乎完全銷聲匿跡,因此其身世也變成了一個迷。2014年3月7日,當比特幣創始人多利安·P·中本聰被找到的新聞傳出後,迅速成為互聯網上最吸引人的消息。
與外界揣測其可能是個虛構的名字不同,「中本聰」是個真實的名字,他是一名64歲的日裔美國人,他喜歡收集火車模型,曾供職大企業和美國軍方,從事機密工作。在過去的40年中,中本聰從不在生活中用他的真名。根據美國洛杉磯地方法院1973年的檔案,在他23歲從加州州立理工大學畢業時,將自己的名字改為了多利安·普倫蒂斯·中本聰(DorianPrenticeSatoshiNakamoto)。從那時起,他不再使用「聰」這個名字,而用多利安·中本S(DorianS.Nakamoto)作為簽名。[9]
產生原理 聽語音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10]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 2100 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 2100 萬。[10]
瘋狂漲勢
要挖掘比特幣可以下載專用的比特幣運算工具,然後注冊各種合作網站,把注冊來的用戶名和密碼填入計算程序中,再點擊運算就正式開始。[11]完成Bitcoin客戶端安裝後,可以直接獲得一個Bitcoin地址,當別人付錢的時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貼給別人,就能通過同樣的客戶端進行付款。在安裝好比特幣客戶端後,它將會分配一個私有密鑰和一個公開密鑰。需要備份你包含私有密鑰的錢包數據,才能保證財產不丟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碟,個人的比特幣將會完全丟失。
貨幣特徵 聽語音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優點
完全去處中心化,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操縱發行數量。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演算法實現。
匿名、免稅、免監管。
健壯性。比特幣完全依賴p2p網路,無發行中心,所以外部無法關閉它。比特幣價格可能波動、崩盤,多國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幣和比特幣龐大的p2p網路不會消失。
無國界、跨境。跨國匯款,會經過層層外匯管制機構,而且交易記錄會被多方記錄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幣交易,直接輸入數字地址,點一下滑鼠,等待p2p網路確認交易後,大量資金就過去了。不經過任何管控機構,也不會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記錄。
山寨者難於生存。由於比特幣演算法是完全開源的,誰都可以下載到源碼,修改些參數,重新編譯下,就能創造一種新的p2p貨幣。但這些山寨貨幣很脆弱,極易遭到51%攻擊。任何個人或組織,只要控制一種p2p貨幣網路51%的運算能力,就可以隨意操縱交易、幣值,這會對p2p貨幣構成毀滅性打擊。很多山寨幣,就是死在了這一環節上。而比特幣網路已經足夠健壯,想要控制比特幣網路51%的運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數量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缺點
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 歷史 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12]
貨幣交易 聽語音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交易方式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部分網站。
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2]。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 歷史 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 歷史 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消費方式
許多面向 科技 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包括Mtgox,BTCChina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毫無疑問,比特幣已經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非騰訊Q幣那樣的虛擬貨幣。國外已經有專門的比特幣第三方支付公司,類似國內的支付寶,可以提供API介面服務。
可以用錢來買比特幣,也可以當采礦者,「開采」它們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通過用電腦反復解密,與其他的淘金者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電腦能夠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就會獲得25個比特幣。比特幣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個單位計算時間內創造固定數量比特幣是每10分鍾內可獲得25個比特幣。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體制是可以自給自足的,譯成編碼可抵禦通脹,防止他人搞破壞。
支付案例
在被投資者瘋狂追逐的同時,比特幣已經在現實中被個別商家接受。北京一家餐館開啟了比特幣支付。這家位於朝陽大悅城的餐館稱,該店從2013年11月底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消費者在用餐結束時,把一定數量的比特幣轉賬到該店賬戶,即可完成支付,整個過程類似於銀行轉賬。該餐館曾以0.13個比特幣結算了一筆650元的餐費。[13]
2014年1月,Overstock開始接受比特幣,成為首家接受比特幣的大型網路零售商。[14]
比特幣是由中本聰創造的,(幾乎可以肯定)是一個化名,迄今為止,還沒有人能夠確切地將比特幣與一個真實的人或一群人聯系起來。中本聰於2011年從互聯網上消失,幾乎沒有留下他們可能是誰的線索。多年來,許多人都公開宣稱自己是Satoshi,但都沒有以無可爭議的事實支持這一說法。
在一個早期的比特幣論壇上,Satoshi說他們在2007年開始研究比特幣,比第一個區塊被開采早了兩年。2009年1月3日,比特幣區塊鏈的第一個區塊——創世紀區塊被開采。中本聰是創世紀區塊的開采者,收到了第一批投入流通的50枚比特幣。然而,第一個方塊的獎勵是無法支付的,因為在代碼中創世紀方塊的表達方式有點奇怪。BitMEX研究發表了一份對比特幣早期開採的分析,並得出結論認為「有人」開采了70萬枚比特幣。盡管許多人認為這是Satoshi,但官方仍未證實。
人們只能想像,如果他們的身份被曝光,中本聰會獲得什麼樣的名聲,更不用說他們將收集的巨額財富了(盡管佐藤似乎沒有花掉他們應該開採的任何硬幣)。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有很多人聲稱自己是Satoshi,而其他人則被強加了這種說法。
虛假索賠
聲稱自己是Satoshi的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克雷格·賴特,澳大利亞學者。早在2015年,萊特就多次試圖向公眾展示他是比特幣發明者的無可爭議的證據,但直到今天他都沒有成功。事實上,他的「證據」被證明是偽造的。
為什麼Satoshi必須匿名
中本聰,世界上第一個分散貨幣的創造者,可以說應該保持匿名,因為他們創造的本質。在創建了一個沒有失敗中心點的協議之後,中本聰可能已經意識到,保持匿名可能會消除比特幣可能存在的最後一個失敗中心點:創建它的人。去除可能與比特幣的出現相關聯的單一身份,就去除了任何可能影響比特幣社區的政治、規則或決策的單一面孔。
不管Satoshi是誰,他們無疑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天才。比特幣協議在所有合適的地方提供了經濟激勵,為拜占庭將軍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特殊的解決方案。中本聰運用密碼學、數學、博弈論和經濟學的概念,創造了一種設計精美的——也是世界上第一種——數字稀缺資產——比特幣。
比特幣的發明者是一位日本人,名叫中本聰,在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幣誕生, 數字貨幣也正式誕生,數字貨幣直到2013年年底價格才飛速上漲,從前期的10美元左右一下漲高到九百多美元,在2016年,比特幣熱度才真正起來,價格一路飆升,被稱為「數字黃金」。 比特幣為什麼這么值錢呢?
1、挖礦難度大,比特幣挖礦需要進行特定的運算,運算時間成本很高,前期的物質投入也非常大。
2、比特幣帶有貨幣屬性以及被市場信任,比特幣的加密演算法難以破解,保證了其唯一性。
3、比特幣交易市場透明度高,市場價格都是公開透明的,在虛擬數字貨中流通和交易方便快捷。
4、有一些國家的認可,國家對比特幣,數字貨幣出台的一些政策無疑都會刺激比特幣價格上漲。
物以稀為貴,比特幣比較稀有,目前比較幣的開采難度很高,供求關系的影響,市場上供不應求的局面等等,這些無疑對價格上漲產生了很大作用。對於在交易平台購買比特幣賺取差價的朋友需要謹慎。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在2009年由日本人中本聰提出比特幣這一概念,比特幣從始發到現在價格已經高的難以想像,比特幣為什麼那麼值錢了?
下面來簡單的說說。
比特幣挖礦機通過運行一種特殊的程序,運行結束後就可以獲得類似任務獎勵的比特幣。現在比特幣的產量是很低的,每天大約產出3600個新幣,數量有限;比特幣挖礦價格高,自從比特幣火熱後,專業挖礦機從價格低的一萬元左右,現在價格貴的超過三十萬,前期設備投入就需要很大財力;挖礦時間長,比特幣挖礦就是經過特定的復雜運算,消耗額時間非常長;比特幣挖礦機消耗大,除了有自身的損耗以外,還會消耗大量用電,特幣全球挖礦機日耗電量可達1.88億千瓦時,相當於中國日發電量的百分之一。比特幣數量目前還在不斷增加,有機構評估,在2019年比特幣挖礦耗電量將會超過美國的耗電量。
比特幣的價格一直都是媒體比較關系的,這里提醒大家,比特幣價格漲的快,下落也會很快,風險高,想要購買比特幣賺錢的朋友一定要謹慎加入。
沉寂多日的比特幣借「勒索」病毒卷土重來,並開啟似曾相識的暴走模式。這種被稱作「數字黃金」的虛擬貨幣,8年間暴漲300萬倍,連中國大媽都進場了。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擊鼓傳花式的 游戲 ,有人堅信比特幣會成為稀缺資產,更有人說它會是在 歷史 長河中閃光的一個節點,而多數人不求甚解,只是驚嘆於又一輪的財富大爆發。
愛必投認為究竟是誰創造了比特幣?關於比特幣的發明者一直沒有定論,普遍的說法是日本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幣被「挖」出,這種由一個代號為「中本聰」的人設計的數字貨幣正式誕生,而自那一刻起已有15個人先後被懷疑是「中本聰」。2014年美國權威媒體揭露,本名為「中本聰」的日裔美國物理學家,就是傳說的「比特幣之父」,但這位老教授堅決否認。圖為罕見現身的中本聰被媒體圍攻,不斷遮擋鏡頭,並否認與比特幣存在任何聯系。
2016年5月,澳大利亞工程師、企業家克雷格·懷特(Craig Wright)公開表明他就是比特幣的創造者——中本聰。但僅過了幾天,懷特本人就「投降」了,發表道歉信稱「拿不出關鍵證據」證明自己。盡管中本聰被提名為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候選人,但他的真實面紗還未被完全揭開。圖片:BBC (來自:騰訊圖片)
而跟比特幣扯上關系後,克雷格·懷特就被警方盯住了。圖為澳大利亞聯邦警方與稅務人員搜查了懷特的住所與辦公地點,後者的比特幣相關業務存在稅務方面問題。據媒體報道,神秘人物「中本聰」手握100多萬個比特幣,按照目前每個15000元人民幣來算,他的身價超過150億人民幣。而按照最初的嚴格設計,比特幣的總量被限制在2100萬枚,目前已有1400萬枚左右被開采出來。圖片:路透社
中本聰,不知他真身
『貳』 為什麼北京禁推虛擬貨幣
8月22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禁止承辦虛擬幣推介活動的通知》(下稱《念咐通知》),文件簽署日期顯示為8月17日。
《通知》顯示,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系統安全穩定,根據全國鏈舉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棚高碧《關於進一步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的通知》的規定,現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叄』 如何使用比特幣支付
先要用郵箱注冊登陸,登陸完後第二個圖片是比特幣收款地址,要往該地址付款,使用比特幣錢包往該地址轉賬,或者使用交易所提幣到該地址
『肆』 65-北京仲裁委認為比特幣合同合法有效,元芳你怎麼看
最近,北京仲裁委處理的一樁委託購買比特幣糾紛案件,引起了區塊鏈圈、法律圈和幣圈的關注。北京仲裁委的結論中,有兩個觀點吸引眼球:一是認為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正確名稱:加密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二是認為委託購買比特幣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有些人認為,北京仲裁委的這個判決,意味著加密貨幣的春天來了。其實,這是誤解。某件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異常。習以為常的事情,不會引起大家注意。輿論關注什麼、強調什麼,往往意味著 社會 缺乏什麼。很多人腦子里對加密貨幣的認識,恐怕會跟違禁品劃等號。北京仲裁委突然給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發了一張「好人牌」,確實讓大家喜出望外。
咱們國家的仲裁委屬於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我國法律體系中的組織分類可閱讀《53-民事主體的類型:民法眼中的孩子們》一文。嚴格來講,仲裁屬於民間糾紛解決方式,仲裁委的主要職責是解決民事經濟類爭議的。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讓仲裁委幫助解決糾紛,仲裁委才能介入。仲裁員一般由資深律師、法學教授、學者擔任,他們均具有較高的法學造詣。與法官的審判工作不同,仲裁員對案件的裁決,不會受到司法體系中「類案同判」規則的限制,仲裁裁決結果往往帶有仲裁員鮮明的個人研究特色。北京仲裁委的以上比特幣糾紛案例,就是獨任仲裁員自我意見的表達。沒毛病!
我國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不存在類似法院那種「二審」程序。一裁終局制度還能排除法院的管轄權,意思是:一旦仲裁委作出裁決,當事人基於同一爭議事實不得再到法院起訴。
不過,考慮到,仲裁委裁決的威力很大,所以法律特別規定:仲裁工作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問題,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仲裁委的裁決。比如偽造證據、違反程序、索賄受賄、違背 社會 公共利益等。
恰恰是這個違背 社會 公共利益。如果這個案例的當事人申請法院撤銷北京仲裁委的裁決,法院很有可能以「違背 社會 公共利益」為由予以撤銷。
國家行政監管部門,對加密貨幣的貨幣屬性及其金融活動,持否定態度,主要理由是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面對具體的加密貨幣合同糾紛案件,法院認定合同無效、否定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肯定能得到行政監管部門的歡迎。然而,任何人都明白,得到行政監管部門的認可,顯然不是司法機關所追求的價值目標。
但筆者注意到,涉及加密貨幣買賣合同、委託合同糾紛的很多判決案例,法院均認定合同無效。在較少的涉及加密貨幣不當得利糾紛案例中,法院認可了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很顯然,在加密貨幣的問題上,法院基本站在了行政監管部門這一邊。
加密貨幣的底層邏輯是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技術是世界的未來,大勢所趨,不可阻擋。
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屬於加密貨幣中的佼佼者,不可否認的是,它們已經形成了某種生態。其中,既有可取之處,也有值得提防的地方。我們既渴望創新的力量(技術創新、金融創新),也擔心國家安全和 社會 穩定受到威脅。我們既要保護人民群眾的契約自由和財產權,也擔心一旦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最終反噬群眾利益。
如何在各種利益選擇中,尋求最佳平衡狀態,既是政策難點,也是行業痛點。而這些難點和痛點,最終都會投射到司法裁判中來。
一是國家行政監管部門雖然對加密貨幣及其金融活動,表達了強烈的監管態度。但是,在任何一份文件中,監管部門都沒有否定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
二是今年2月7日,香港證監會表達了對虛擬資產交易活動的監管意向,表示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所都是「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活動」,任何尋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都必須獲得SFC的許可,該修正案或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提交給香港立法會。
如何在技術創新、金融創新、預防系統性金融風險、保護人民群眾契約自由與財產安全等矛盾沖突中,尋求最佳解決方案?我想,麵包會有的。
口水文章而已。謹以此文,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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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比特幣挖礦是否保護法院明確不保護
12月15日,北京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北京首例比特幣挖礦案。本案法院認定雙方簽訂的挖礦合同因違反國家禁止比特幣交易的規定且違背公共利益,屬於無效合同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同時法院還向礦機所在地的四川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送了司法建議,建議對挖礦行為進行清理整治。那麼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得先了解一下比特幣是什麼以及它是怎麼創造出來的。比特幣是一種虛擬數字貨幣,它沒有任何的國家甚至個人信用背書,最早是由一群技術極客推出並在很小的一個范圍內傳播流動的小眾數字貨幣。在它還沒有被資本炒作起來之前,甚至有人用10000個比特幣換一個比薩(想想現在一個比特幣都達到3萬美元不知道當初換比薩的哥們現在是什麼想法)。因此,從本質上說,比特幣現在之所以能有如此的高位,是由資本、炒客、以及一群狂熱的信仰者共同推動的結果。與這些小眾群體對比特幣的狂熱相反,目前全球主流國家對比特幣大多持否定態度。
比特幣的數量是有限的,比特幣總數一共是2100萬個,且不可增發。它是通過計算機進行復雜的運算最終得到,這個過程也被稱作「挖礦」。而挖礦的難度也隨著比特幣數量的減少不斷的增加,就拿那個用比特幣換披薩的程序員來說,那個時候比特幣還沒有那麼火爆,他當時一個人每天可以挖幾千個比特幣,而現在一萬台礦機(就是專門用來挖比特幣的計算機)一個月也就只能挖300個左右。據業內人士介紹,十台神馬68T的機器(挖比特幣的計算機,簡稱「礦機」)跑一年耗電是306600度電,差不多可以挖2個幣,並且這個難度還會不斷的提高。因此比特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雖然是一門十分復雜深奧的科學,但真正對這些科學感興趣的只是少部分圈內的技術專家,而大部分人關注的僅僅是比特幣的炒作,因此比特幣及區塊鏈技術雖然是一個比較新的東西,但因它而生的糾紛卻並非多麼的復雜深奧。
解釋完上面的問題回到本案,本案本質上是一個賣礦機的A公司賣給一個炒作比特並的B公司一些礦機,B公司委託A公司代為運營這些礦機一年,一年中產生的收益也就是比特幣雙方之間再行分配。而B公司又在四川某地的礦場租賃場地進行實際的挖礦(因為四川、雲南、西藏等地電費便宜,所以大部分礦場都集中在這些地方)。後來B公司僅僅支付了18枚比特幣給A公司,與預期的300枚相差甚遠,因而A公司訴至法院。
本案法院的觀點是,比特幣挖礦行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於節能減排,及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且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突出,目前我國也禁止比特幣的相關交易,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屬於無效合同,B公司按照合同主張的利益不應受到法律保護,因而駁回了B公司的訴求。
『陸』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能夠倖免——北京首例比特幣挖礦合同案宣判
12月15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幣「挖礦」引發的服務合同糾紛,法院一審認定合同無效,判決駁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額比特幣收益的訴訟請求。
2019年5月,F公司與Z公司簽訂若干份合同,雙方約定F公司委託Z公司采購和管理「挖礦機」、提供比特幣增值服務以及支付增值服務收益,而F公司向Z公司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合同簽訂後,F公司向Z公司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Z公司也購買了「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合同履行期間,Z公司向F公司支付18.3463個比特幣作為增值收益,此後未再支付任何收益。F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Z公司交付278.1654976個比特幣,同時賠償損失。
F公司和Z公司在明知「挖礦」及比特幣交易存在風險,且相關部門明確禁止比特幣相關交易的情況下,仍簽訂代為「挖礦」協議, 此協議因損害 社會 公共利益應屬無效,因此產生的相關財產權益亦不應受到法律保護 ,上述行為造成的後果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法院認定雙方合同無效,判決駁回F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該案的影響除了不保護相關財產權益,還在於庭審結束後,法院向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送了 司法建議 ,建議 排查該案所涉比特幣「挖礦」項目、禁止涉案公司繼續從事「挖礦」活動、排查涉案「礦場」及當地其他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並進行清理整治 。該建議也符合2021年9月15日實施的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也參與了該通知的起草,明確了 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 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雪崩時,每一片雪花都是受害者,但同時又是加害者。 該案只是開始,而且不僅僅針對比特幣,各地的司法導向也會漸漸趨向於明確和統一。後續一系列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糾紛都有可能出現類似的判決。
所以,還是那句話,普通人請遠離虛擬貨幣。
『柒』 雷達幣在北京朝陽公安局有備案嗎
摘要 你好,沒有在公安局備案,國家並不認可虛擬貨幣,所以才在國內關閉了比特幣的交易平台,雷達幣是虛擬幣,根本沒上市,也不受法律保護。
『捌』 北京為什麼會禁推虛擬貨幣
8月23日報道稱,北京朝陽區下發文件,禁止任何場所承辦虛擬貨幣推介活動。而北京豐台區金融辦協調科相關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證實,北京市向轄區各商場、寫字樓、賓館等場所,下發紅頭文件,要求不得承辦任何虛擬幣推介和宣講活動。「北京市統一要求的,各區金融辦前期都已向有關單位和街道下發通知」。
此前,有消息稱,朝陽區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轄區各商場、寫字樓、賓館等場所,下發紅頭文件,要求不得承辦任何虛擬幣推介和宣講活動。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
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這一些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不存在兌換關系,只能夠在網路社區中獲得和使用。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
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這一些虛擬貨幣能與法定貨幣相互兌換,還可以用來購買虛擬和真實的商品或服務。
『玖』 孫宇晨曾經2個月內圈錢20億,他究竟是怎樣做到的
幣圈掙得。
第一,幣圈的增值
只能說孫宇晨這個人智商很高,在ICO比較活躍的時候,這個90後的小夥子創建了他的區塊鏈項目,然後他找到了比較有能力的投資人,投資了他的項目。然而,投資拉到了投資人,也有了卻沒有一丁點兒技術研發性的事兒。然後這個小夥子的團隊就說研發要等到2025年啦!反正就是所謂的空手套白狼,但他能請到知名的投資人也是很厲害的。後來他在監管部門下達,完成ico的人必須退幣。後來籌集到資金的孫宇晨把資金退了回去。中國不行,那就去外國唄,然後他就在海外的一個教育所開始公開交易,一開始市值是一分錢。兩個月後漲幅200倍,長到了兩元錢。上面我們說了,孫宇晨的這個項目就是空手套白狼,也就是說並沒有實際研發什麼東西。而他們發行了1000億的所謂的數字貨幣,漲到兩塊錢之後,他們就有了2000億,當然,這些錢不全是孫雨辰的,到最後他自己掙了20億。